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索引号 : 011337127/2023-0831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07-06-21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广大劳动者,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确定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蓝图,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拟定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概况
“十五”期间,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国企改制改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劳动就业结构逐步优化。截止2004年底,全市共办理求职登记21.6万人,通过各种途径介绍交流19.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安置16.5万人。全市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介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6万人。帮助1.8万名“4050”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4.2%。建立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基地12个,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26万人。与此同时,全市共为168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4万元,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收200万元,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减免税收40 万元。全市形成了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以县以上职业介绍机构依托,以街道、社区和乡镇就业服务所、站为基础,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就业服务网络,有6.8万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截止2004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参保61.95万人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1.7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6.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1.6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16.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9.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9.1万人。参加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至“十五”期末,有85%的城镇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也取得了较大突破,基本形成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自主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新的用人机制。
——劳动保障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围绕《劳动法》的贯彻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劳动保障年检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国有、集体企业向三资、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延伸。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实行了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广泛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自然增长的劳动力、企业裁员、劳动合同到期人员、企业改制职工、现有失业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形成了就业与再就业的高峰期。另一方面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失业率呈上升趋势。“4050”人员及就业困难群体增多,就业再就业难度大。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极其脆弱。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制度相互不衔接,加上历史包袱沉重和断保人员不断增加等情况,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收支缺口逐年增大。
三是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持续减少。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改革力度加大,一方面就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部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保意识差,成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难点和“硬骨头”;另一方面,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非正规就业形式发展迅速,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多数从事的是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存在稳定性差、收入不确定或偏低等特点,对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和持续提出了新的要求,扩面续保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
四是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由于国有企业改制,新旧体制的转变,再加之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发展较快,劳动关系发生新的变化,调整劳动关系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二、“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发展要求,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上下真功夫;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坚持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劳动就业方面。围绕构建“和谐咸宁”,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五年内,实现12.2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到“十一五”期末,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把劳动力市场建设成为管理制度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一是增加社会就业容量。进一步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等,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季节性就业等方式,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多吸收劳动力就业。二是培养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基本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推进下岗和失业的并轨,积极稳妥地推动下岗职工直接走向市场就业。三是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改善农业人口素质,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2、社会保险方面。建立参保对象全覆盖、社保基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员达76.3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达23.5万人、医疗保险24万人、失业保险达10.5万人、工伤保险达13.5万人、生育保险达10.8万人。同时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探索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的筹资办法,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还要创造条件,解决弱势群体及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
3、职业培训方面。指导企业职工培训机构健全培训制度,开展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改善企业人才结构,使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大部分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十一五”期间,开展各类职业转岗和技能培训25.3万人,其中免费培训4.8万人,培训新成长劳动力7.5万人。
4、劳动关系调处方面。理顺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力度,使劳动关系的调处工作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三)项目建设:
1、劳动力市场改扩建。为推动劳动就业事业发展,按照劳动部对劳动力市场的新三化的要求,以满足城乡劳动就业服务需求,“十一五”期间,需要改扩建现有的劳动力市场交流大厅。大厅内配有大屏幕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触摸屏及计算机、摄像机、扫描仪、空调等现代化设备;市场内建立信息中心、接待咨询服务区、劳动就业“一条龙”服务区、洽谈面试服务区等;卡设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登记,劳动保障代理,开设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登记、劳动保障代理、劳动力管理、劳务输出、境外就业、失业保险、就业训练、用工监察、再就业服务、社区就业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退复军人就业服务等窗口并全部实行前台服务微机化,市场信息网络化、就业服务便捷化。建成服务功能齐全、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方式灵活、上下贯通,信息灵敏高效、市场法制健全,远行规范、操作可靠,竞争有序、调控有力、主次功能互补的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劳动力市场体系。劳动力市场扩建改造资金预算为8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2、金保工程。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统一规划,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立统一与全国互联互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市区域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信息服务平台。以网络为依托,实现办公自动化,实现纵向横向信息交流,建立参保对象指纹鉴别、网络电话信息查询系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实现办公设施的现代化、科学化、自动化。计划投资600万元。
3、再就业基地。“十五”期间,全市下岗失业人员有6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目前全市还有下岗失业人员5.6万人;就业和再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形式十分严峻。因此,建立咸宁市再就业基地,对做好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促进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⑴选址在温泉城郊10公里内选面积500亩的荒山、荒地作为基地,按每亩30元租金,租30年;⑵基地性质为政府政策性扶持,股份制合作,市场化运作,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法人核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⑶项目,有养殖、经济作物种植、花木苗圃;⑷可一次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0 人。⑸资金投入,总投资不超过200万元。
4、社会保险康复医院。“十一五”期间,预计平均每年约有4300余人因工致残,职业病、血吸虫病需康复性治疗,有近8000余名弱势参保对象需要得到医疗救助和康复性治疗。以方便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对象为主,同时兼顾全市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实行比较低廉的费用,减轻费用负担为目的,建设康复医院(或惠民医院),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门诊大楼2000平方米,医技大楼2000平方米,住院大楼3000平方米,行政办公楼1000平方米,购置x一线放射机、b超机、ct、电子胃镜、血球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血液透析机等系列医疗设施。拟定投资1000万元。
5、建立咸宁市人力资源培训、测评基地。为全面实施“兴工强市”、“人才兴市”战略,我局在“十五”期间,共建立了48个职业培训基地,9个企业岗位培训基地,1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3个计算机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全市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培训8万多人,在岗培训1.7万多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000多人次,获取职业资格证书2500多人次。市直6家大型国有企业,实现了全部培训,持证上岗。不仅是全面提高了劳动者素质,使产品质量明显上了档次,而且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给企业发展带来勃勃生机。但是,从全市技术工人整体上看,“三多三少”问题还十分突出,即:文化程度低的多,高的少;技术等级低的多,高的少;高技能人才年龄大的多,年轻的少。高级工仅占技术工人的11%,技师、高级技师仅占技术工人0.8%。可是,技能人才的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局将举全局之力,加大人力资源培训力度,实行高端带动、全员参与,全面提高。并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测试平台,严格、公平地为政府、企业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有力的支持。
筹建“咸宁市人力资源培训、测评基地”,资金投入概算如下:
(一)兴建培训教学,实习实验楼各1栋,面积分别为1200平方米、800平方米,征地8亩,需投入资金400万。
(二)兴建学员宿舍、食堂:面积800平方米,需投入资金100万元。
(三)配置学习设施:共投入资金354万元。
⑴教学用计算机100台(每台4000元)需投入资金40万;
⑵电工、电子操作设备50台套(每台套1万),需投入资金50万;
⑶数控机床10台套(每台套1.5万),需投入资金150万元;
⑷机加工专业工具、量具,投入资金40万元;
⑸饮食服务实习设备(50套),投入资金40万元;
⑹焊接实习设备30台套(每台套8000元),投入资金24万元;
⑺各种实习耗材20万元/年。
(四)人力资源测试设备80万元。
(五)办公、辅助设施的配置6万元。
以上各项投入资金共计950万元。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开展“新技师培训工程”,拓宽技能人才培养,成长通道,到“十一五”末,全市高级工培训每年达到1500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达到600人,各级职业资证获级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
6、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2004年底已达3.7万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的逐步深化,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退休人员每年将以10%的速度递增,队伍越来越庞大。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提供必需的服务场所和经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解决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问题,拟投资500万元建设1500平方米左右内设七室一厅,即阅览室、办公室、微机室、教室、健身室、棋牌室、休息室、活动大厅。
三、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1、加快形成市场就业体系,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一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结合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就业容量,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鼓励劳动者从事社区服务业,实现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大调整;从政策上大力鼓励、扶持、发展非国有经济,促进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到私营、三资企业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积极推行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时、家庭工等就业形式。二是实行城乡统筹,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开发就业,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纳入有序化轨道。推行湖北省劳动就业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流动工程”。开辟劳务输出新领域,力争劳务输出有新的增长。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积极扶持引导,扩大其就业吸纳容量。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三是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公众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转业转岗培训以及劳动事务代理服务工作。积极创建综合性、一体化、多功能的劳动力市场。规范职介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四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加快实现下岗职工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步伐,妥善处理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 2、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市真正建立起一个“安全网”。逐步建立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一体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失业保险重点对象放在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同时,还要努力扩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把广大劳动者的利益维护好,落实好。
建立稳定、可靠、多渠道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提高基金运营能力和积累水平。加大基金征缴力度,提高基金征缴率,扩大和稳定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来源。重点做好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对拒缴、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应依法查处。对企业历欠的社会保险费,要采取法律、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大追缴力度。 3、发展全方位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组织、指导、推动全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就业培训,持续有效地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用技能培训和企业创办者培训。对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业,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拓展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励技能人才成长。
4、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把各项服务工作延伸到基层。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社会化。充分依托城镇居民社区组织,积极推进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履行各项服务职能,不断扩大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职能,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险服务。
5、加快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把社会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类社保基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纳入系统管理。对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信息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为各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加大对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实现纵向横向信息交流,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度提供信息支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各类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管理信息系统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