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37127/2020-172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市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6 09:49:03
郑普雄代表:
您提出的《开展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的建议》(市人大代表建议第032号)已收悉。经综合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村实用人才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是激发农业农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建设社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绿色崛起、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他们在乡村用好技能、带强产业、带动致富等方面搭桥铺路,创造条件。
一、及时出台“一村多计划”系列文件。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强则乡村强。2017年我市印发《2017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咸人组文〔2017〕1号),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培养200名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让“一村多名大学生”接受教育后回乡服务,成为村里懂技术、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根据《咸宁市2020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咸人组文〔2020〕1号),2020年5月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咸宁职院起草《关于加强“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管理扶持回乡创业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即将出台,从就业创业、职业拓展、金融支持、技能提升等方面,对“一村多名大学生”毕业后做好跟踪管理、持续服务。
二、创新方式拓宽培养培育渠道。为做好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育工作,市人社部门2017—2020年通过职称评审培养乡村实用专业技术人员94人,其中高级18人、中级41人、初级35人。市农业农村部门2018-2019年在通城、崇阳、通山县开展实施特聘农技员特聘工作,每县招聘3名土专家或技术能人,每年给予服务补贴3万元。2020年6月12日,通城县人社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乡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专项评审工作,评审对象主要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围绕特色农业开展评定。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自我“造血”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推进继续教育提升职业技能。2016—2019年市人事考试院部门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人数达到680多人次,既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视野,又提升了他们的职业技能。2018年—2019年,人社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2748人,享受培训补贴29509人,补贴金额2216万元。2019年万永辉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通过各种渠道鼓励和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发挥自身特长,充分调动农村实用人才提升技能、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四、积极筹措资金助力长远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市财政每年拿出20余万元支持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和举办职业农民技能大赛。2015—2016年我市分别授予10人“全市十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称号,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授予10人“全市十大农业科技示范户”荣誉称号,每人奖励5仟元。2018—2019年我市举办 “绿色田野杯”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发放奖金42万。2018年—2020年,市财政安排人才开发专项经费9022万元,重点支持人才开发、人才培养等项目。通过市、县财政兜底切实保障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稳步实施,助力农村实用人才长远建设。通城县金辉、张亮等是“一村多”首届学员,金辉2019年被评为享受咸宁市政府津贴农村实用人才,市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性津贴。通过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充实全市乡村人才队伍,特别是贫困村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人才工作理念,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在拓宽渠道、加强培训、搭建平台助力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技能提升、专岗特聘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断增强农村实用人才政策倾斜、技术指导、资金扶持力度,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正在研究将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放到市农业农村局。一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坚持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财政部门资金扶持的原则协同推进乡村人才建设工作。二是推行业内评价,行业主管部门与职改部门做好对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向市职改办申请组建农业系列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具体评审工作在职改办指导下开展。三是科学遴选专家评委,人社、农业部门对全市高端农民人才进行摸底,建立高素质农民实用人才专家评委库。挑选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评委。来自基层和上级农技部门的专家各占有一定比例,既考核先进理论和技术,又考核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发挥人社部门“人才之家”作用,邀请外地专家赴咸开展职称评审和技术培训,做到以评促训,提升乡村人才各项技能,为美丽乡村建设储备人才。
二、进一步加大培育支持力度。人社部门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对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优先与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承包、推广合同,优先参加技术培训,优先获得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技术资料、良种及农机工具、金融贷款、产品推介服务,优先和最大额度获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减征和免征税费、政策补贴等,把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各级政府表彰奖励、发展党员、选拔村干部、其他招聘招考等优先对象。
三、进一步强化继续教育培训。继续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开展学历提升教育,满足农村实用人才对知识追求,对服务农村的期望,号召更多符合条件的“土专家”参加学历教育与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科学素养。开展行业培训、指导、竞赛等活动,以点带面发挥乡村实用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并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倾斜支持。市人事考试院加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学习力度,将职称评审与继续教育学习提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纳入乡村人才培育工程的工作环节,相关费用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农业部门继续在贫困县开展特聘农技员工作,助力产业扶贫,帮助农户增产增收。遴选技术高、模式可推广、责任感强的高素质农民作为农技人员,对在乡镇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补贴。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已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申报计划,持续开展特聘农技员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在职称申报中简化申报程序,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行业评价、部门监督”原则进行。在报名工作中坚持组织推荐,发挥农业企业、各级组织“把关作用”。对在农业企业工作的人员、是农村合作社会员的人员、农民个体,分别由各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和村委会等负责推荐、个人资格材料初审和能力业绩的初步认定,既立足实际,又不降低要求。本着“服务为主,程序简化”原则,简化不必要表格的填写和不必要的评定程序,为农民申报评定职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选择农闲时节开展评定;选择离农民最近的地方开展评定。
感谢您对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多提宝贵建议意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职业农民工作,助力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