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索引号 : 11337127/2015-016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6-18 11:38:39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继续稳定就业形势、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时期。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明确“十二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全市各级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社保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为重点,克难攻坚,真抓实干,有力推动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向前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人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十一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了12.7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3.5万人,同比增长33.3%,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8万人,占61.7%;农村实用型人才2.4万人,占19.0%;党政人才1.5万人,占11.9 %;高技能人才0.63万人,占5.0%;经营管理人才0.32万人,占2.5%。
2、就业局势趋于平稳。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市新增就业18.27万人,同比增长128.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下。通过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城乡求职登记53.21万人次,同比增长146.3%。通过各种途径介绍交流45.73万人次,同比增长139.4%,其中城镇就业安置18.27万人,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6.3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84万人,同比增长7.1%,完成规划的111%,其中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劳务输出13.61万人。筹措再就业资金28121.37万元,同比增长440.5%,已使用27921.65万元。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242.3万元,同比增长23.9%,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52笔7622.3万元,发放金额是“十五”时期的28倍。
3、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进展顺利。全市共开办各类就业培训班3618期,培训21.11万人;共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923期,培训11.54万人。新成立市级鉴定中心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8个,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7个,可承担鉴定考核职业近120个。新增技工学校4所,教职工人数达到454人,全市技工学校共培养社会人员2.19万人次。参加技能鉴定人员近12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6.49万人,全市技能劳动者达到了15.3万人,占全市城镇劳动者总量的45.3%。
4、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失地农民、村主职干部、城镇居民、破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农业“小三场”职工、辞退民办教师等特殊群体纳入到社会保险范畴,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十一五”期末,全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6.1万、78.4万、11.3万、16.4万和13.3万人,比“十五”期末分别增长63.1%、386.9%、—3.0%、80.2%和46.2%,其中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1万人,比“十五”期末增长71.8%,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2.42万人。五项保险费征收累计分别达到65330万、20125万、1480万、1149万和379万元。
5、和谐劳动关系初步形成。坚持把服务理念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过程,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年检企业超过2500家,累计受理劳动纠纷争议案件2000余起,结案率达到98%;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00余起,涉及2万余人,涉及资金3000余万元,结案率达到97%;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劳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余次,督促企事业单位补交员工参保费用5000余人次,签订规范劳动用工承诺书600余份,补签劳动合同4300余份;收取工资支付保障金800余万元。
6、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时期,我局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纷纷上马并完成了一批重大项目:人力资源市场如期落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顺利运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顺利整合,金保工程成功上线,12333热线在全省率先开通,省厅信息容灾中心正式落户等。2010年5月18日,省厅与我市政府签订了《厅市合作协议备忘录》。同年9月,我局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院合作,在咸宁建立劳动保障创新实践基地。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全市各级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并积累了几点宝贵的工作经验:
1、领导重视是前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将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多项重要工作都是由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在政策、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宣传得力是基础。将《公务员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等法律规章列入我局“五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就业服务月”、“劳动维权日”、“普法活动日”等活动,让公务员法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在当地媒体开辟专栏,对人事和劳动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政策进行普及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开通了劳动保障咨询热线,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咨询服务,受到了各界群众的热烈欢迎。
3、重点突出是关键。坚持把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就业问题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开展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援助,鼓励自主创业等,多措并举做到三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探索收入低、流动性强人群和失地农民参保办法;研究解决改制企事业单位、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克扣拖欠工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积极受理投诉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面临经济结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现实,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将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将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将会出现经下几种情况:
1、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一是人才总量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匮乏,每万人中的人才拥有量为442人,人才与人口的比例为1:22.6,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为65、615、32568人,仅占人才总数的0.05%、0.48%、25.7%。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72人,仅占人才总量的0.14%,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二是人才分布不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人数达到8.67万人,占人才总数的68.8%,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相对匮乏,市县两级城区高层次人才占88%以上,农业、能源、森工等优势产业中高新技术、高层次专业人才明显不足。三是人才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发展主要靠投资拉动增长,企业成长主要靠扩大规模,人才自主研发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不高。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教育、文化和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人才匮乏现象更加突出。
2、促进就业再就业难度增大。一是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城镇新生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的不断增加,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总体水平偏低,不少待业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偏低、缺乏竞争意识,高校毕业生虽然年轻、有文化,但缺乏实践经验、吃苦意识不强,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三是就业培训工作难度大。由于缺乏资金,就业训练中心得不到有效发展,培训能力难以提升,依托社会力量办学有一定的局限性。农村劳动力培训范围广、培训量大、培训场所不完备,难以适应培训需求。四是政策执行被打折扣。小额贷款门槛虽然在不断下降,但是仍然存在如手续繁琐,担保要求过高,不按规定比例放贷等情况,影响了创业者和自谋职业者的申贷积极性。五是本地市场消化功能不强。近年来,虽然我市工业企业、特色农业企业总体数量在增加,但是由于技术不断更新,机械自动化不断推广应用,导致提供就业岗位相对较少。
3、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难度趋大。一是乡镇事业单位续保机制不够完善,续保难、缴费难、管理难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少数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各种理由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想方设法人为降低缴费工资基数。三是不少员工和个体工商户认识不到位,不愿意加入社会保险。四是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对新引进企业实行过度保护,该征缴的收不到。地方税务部门实行坐台征缴,对企业历欠征收力度不大,容易形成死帐。五是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标准不一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差较大,这对于我市金保工程建设开发、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异地转诊转院一卡通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基金运行压力增大。一是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十一五”期间,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全市人口总数比例已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现象给社保基金带来了极大压力,以2010年上半年为例,全市社保基金收支倒挂3566万元,7个支付地区有5个出现收支倒挂现象。“十二五”时期,这一比例将进一步加大,收支倒挂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带来了极大压力。二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2006年起,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连续进行了5次调整,每人每年平均增资100元左右,同时,近年来,我市将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一次性增加退休人员,基金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5、劳动监察形势严峻。一方面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企业生存发展压力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两难抉择,还存在着法律的刚性规定与企业承受能力的矛盾,违法成本低与维权成本高的矛盾,劳动者维权意愿增强与监察机构执法受限的矛盾,执法任务与执法条件严重不配套的矛盾。这五对矛盾很难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当然,在充分认识和深刻剖析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的同时,还应当清醒的看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其摆在全局突出位置看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身基础雄厚,群众基础牢靠,为“十二五”打了良好的基础。
三、“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1、人才规模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博士学历达到100人,硕士学历达到1000人,本科学历达到5.5万人。力争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万人次,引进领军人才50人,急需高层次人才、紧缺高素质人才500人。建成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一个,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产业基地2个。
2、就业工作稳中求进。实现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25万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帮扶创业1万人,通过创业带动4万人就业。实现各类培训14.6万人,其中就业、创业培训6万人,农村劳动培训8.6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80%。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场地建设,按照市直不少于2000㎡、赤壁不少于1200㎡、其他县市区不少于800㎡的标准,建立统一开放、功能完善、服务快捷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现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全覆盖,按照街道(乡镇)不少于500㎡、社区不少于30㎡的标准,建立基层服务站(所),并配齐劳动保障协管员。
3、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到 “十二五”期末,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重13%(高级技师0.7万人,技师0.8万人,高级共1.2万人);中级工17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重74%;初级工3.8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重16%。再就业培训、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创业培训人数分别达到4万、2.5万、9万和1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0.3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技能鉴定发证4.5万人。
4、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到2011年,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咸安开始试点。到2012年底,彻底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到2012年底,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到2015年,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90%农村适龄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起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90万、30万、15万、18万和15万人。
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调处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更加完善,监察程序、受理举报、目标管理制度、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制、案例分析制、责任追究制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年检企业要超过2700家,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劳动保障投诉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7%以上。
四、“十二五”时期的主要工作措施
1、大力加强人才工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加大人才开发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单位、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入体系。以园区建设为载体,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领军人物带技术、项目、资金形式来园区创办高科技企业。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参与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引进、聚集和培养一批高精尖人才。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五大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紧缺人才。继续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 直接办理“引进人才证”,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组织实施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鄂南名师工程、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千名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万名服务业人才打造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农业实用人才开发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等人才开发培养工程计划。
2、积极组织劳动力输出转移。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市场主导、信息共享、开放有序、竞争互惠的市场就业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种歧视性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优质就业服务,维护进城务工和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总体规划,加强指导,完善服务,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
3、积极开发本地就业市场。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城镇劳动者和失业人员提供新的就业渠道。充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扶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现再就业。借助国家重大项目投资,积极引导劳动力参与农村路水气改造、水库除险、高速公路、大畈核电、农田水利建设、低丘岗地改造等项目建设,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强村、社区就业平台建设,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便利服务。
4、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形成党政重视、部门支持、面向市场、注重实效的培训体制。加快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院的合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咸宁职教新城建成全国培训示范基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5、建立就业扶助机制。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完善现行就业援助制度,将适用于大龄再就业困难群体的特殊扶持政策调整扩大到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贫困户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中去,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工作平台,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建立一整套就业帮扶机制。
6、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完善慢性病管理办法,减轻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失业保障能力。扩大新型农保试点范围,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初步建立起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探索政策路径,解决原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
7、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转。实行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按险种分别记账的办法,强力推行“五险一单”和分别核定。加大征缴力度,做到应扩尽扩,应缴尽缴,加强社会保险稽核清欠,建立专项公示制度和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严厉查处打击少缴、漏缴、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8、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为重点,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和法律水平。完善由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稳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四、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成以下几项大项目建设:
1、人力资源市场二期改扩建项目。我市原有的人力资源市场由于设计时间较早,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整合后的需要,出现了场地小、服务设备不配套等现象。按照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需求,我局拟于“十二五”期间启动人力资源市场二期改造扩建工程,建成一座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建筑面积为15600平方米的市人力资源市场。
2、公共就业培训基地项目。我市现有的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造于1991年,目前存在教学场地小、无实习场所、教学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发展。为了有效地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我局拟于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座面积为8000平方米的市直公共就业培训基地。
3、创业园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活动的决定,我局拟于在“十二五”期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平台、集中发展”的思路,用一到二年时间在长江产业园和经济开发区各建一座创业园。
4、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我市金保工程起步于2002年,2010年5月两大应用软件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市金保工程一期开发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根据金保工程总体建设要求,我局拟于“十二五”期间启动二期建设,实现以下几点目标:一是保证重点业务工作的落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技术保障,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电子化业务模式。做好新医改政策实施的技术保障,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扩大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实现门诊统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出台的新政策新业务及时响应。二是在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按照金保工程“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建设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系统,构建覆盖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并且将服务延伸到互联网,完善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人性化、多样化的服务。三是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整合。按照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开展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全面支持对各类人员的管理,并为公共就业信息的异地交换与共享奠定基础。启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军转民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和技能人才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业务信息化领域信息化步伐,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四是实现业务档案电子化影像管理。将电子影像档案管理和业务经办系统进行衔接,支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全程经办。实现多人多份档案自动批量扫描;实现业务系统数据自动作为档案关键元数据,无需人工著录;实现影像档案嵌入业务办理和业务管理,自动稽核;实现业务系统可随时根据业务数据查询影像档案和纸质档案物理位置。五是为宏观决策和基金监管提供有效支持。全面建立通过网络采集信息的采集机制,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数据库。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建立针对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制度化的分析预测机制,实现包括统计分析、监测预警、预测分析、风险分析和精算在内的多层次决策支持模式,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统计台帐架构体系、联网数据主题分析架构体系和社会保险数据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专业性。建立多部门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全面支持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六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支撑体系,建成联通城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并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网络连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无障碍的传输。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社会保障卡发卡人群涵盖所有社会保障覆盖人群,使其切实成为参保人员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改造社会保障卡应用终端,使其具备受理异地卡的能力,逐步扩大社会保险卡的应用范围。完善网络应用安全,加强ca体系建设。建设灾难备份中心,实现系统的数据级备份,并实现对重要应用系统的应用级灾难备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服务的连续性。
5、劳动技工学校(实训基地)项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个一”的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针对我市技工学校少、办学层次低等实际问题,我局拟于“十二五”期间对原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万力宾馆及旧食堂进行改造,在改扩建的基础上,建成一所劳动技工学校(实训示范基地),融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为一体,为社会培养中、高技能人才。该校规模为年招生300至400人,在校生1200人左右,年培训能力1000人次,专业教师不低于60人。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教学楼2500平方米、实训楼15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3500平方米,并购置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建立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以校企合作的形式,建立校外实践活动基地6个。力争三年内在职教园区征地100亩,建成总建筑面积达15000平方米的省级示范性技工学校(实训基地)。拟开设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旅游服务、酒店管理与服务、家政服务、电工电子、动漫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国际贸易(报关员)、国际文秘、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等24个教学班,每班50人。投资总额及来源为:计划建设总投资8000万,其中:通过盘活现有土地存量,预提资金2000万元;地方政府项目扶持资金2000万元;吸收社会民营资本2000万元;企业协作支持2000万元。立项后,可争取中职教育项目资金1200万元、农民工跨区域实训基地项目资金600万元。
6、劳动人事仲裁实体化建设项目。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求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实体化办事机构。
7、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项目。
(1)项目规模。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省厅《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鄂劳社办发[2009]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十二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140个(其中:社区75个,乡镇65个),并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到2人的标准,组建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健全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网络。
(2)资金来源。按各县市区初步划分结果,预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约为140个。鉴于网络化管理任务主要在基层,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负责落实,启动资金按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地财政解决。软件开发费用及硬软件维护费用,争取省厅支持;前台终端(计算机、打印机)配备所需费用,由地方本级财政解决。人员经费通过“以钱养事”中解决。
(3)项目责任主体、工作团队及预期效果。市劳动监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的规划、指导和推动。网络化纳入全市金保工程统一考虑,由市信息中心牵头,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做好需求分析等相关工作。在实现“两网化”的地方,实行对用人单位的全方位、动态化监管。“两网化”建设完成后,可以利用网络逐一建立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以“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络内所有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及时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签订劳动合同、下岗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基本情况。
8、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形态及规模。为各县市区配备一辆专用执法车辆及必要办案设施(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
(2)立项依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17号)文件,对改善监察执法保障状况有明确规定。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评价规范(草案),提出了为每两名监察员配备一辆执法车辆的要求。
(3)项目资金及渠道。拟为7个行政区域各配备一台专用执法车,按每台约8万元左右,约为56万元。所需经费积极向省厅争取解决。执法装备提升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将大幅提高,快速反应、高效便民的执法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9、老年公寓及湖北省工伤康复中心咸宁温泉物理康复院建设项目。根据厅市合作协议,充分利用温泉地热资源,与武汉同济医院、省梨园医院合作形成工伤药物治疗、工伤心理治疗和工伤温泉物理治疗三位一体的工伤康复治疗优势。争取省人社厅项目布点,纳入国家发改委“十二五”项目建设规划,项目计划占地面积360亩,近期投资3亿元人民币。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日